威海星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竞争方式选聘审计及评估机构的通知
威海星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竞争方式选聘审计及评估机构的通知
2022年12月21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10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吕平对威海星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审理。2023年1月17日,乳山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1083破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现管理人向社会公开遴选审计及评估机构,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威海星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情况简介
星宜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1428.5714万元。其中,霍尔果斯星石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00万元,占股63%;威海柒零鸿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428.5714万元,占股30%;烟台新澍客股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80万元,占股5.6%;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万元,占股1.4%。认缴出资日期为2027年12月12日。
二、竞聘人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正常执业年限3年以上;
2、参选机构入选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其上级法院的财务审计、评估机构备选名单;
3、具备从事破产审计、评估工作经验,或者入选了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者优先;
4、服务报酬接收根据工作表现、案件复杂性等因素予以调整;
5、与债权人、债务人(破产人)或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6、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且未受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的处罚;
7、熟悉威海市经济发展现状,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且能够按照管理人要求指派不低于三名注册会计师、三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等驻场工作;
8、评估机构应当是持有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临时评估机构(以下统称资产评估机构);
9、审计、评估机构应当分别提交竞选资料。
三、工作内容
(一)审计初步工作内容
1、破产人的财务审计。
2、破产人高管的离任审计、经营成本审计、关联交易审计、关联公司与破产人独立性专项审计。
3、审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破产人是否存在以下行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
4、审查破产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破产人的债权银行是否自行扣划了破产人的银行存款。
5、破产人是否有以下行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6、破产人的股东是否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行为。
7、破产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的财产。
8、破产人是否拖欠职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否拖欠职工的各种法定补偿金以及具体金额。
9、涉及国有企业改制的,审计人员要审查改制方案是否经过主管部门批复,改制企业是否进行了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10、对审查债权的财务真实性出具审计意见。
11、管理人或法院决定的其他项目审计。
(二)评估初步工作内容
1、破产人整体财产评估,针对破产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类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出具相应报告,并根据清算进度适度调整评估报告。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抵押担保对应财产评估。
3、涉及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工程预算的,评估机构负责或联系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审计、预算,评估机构须对造价鉴定结果公允性负责。
4、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
5、管理人或人民法院决定的其他评估事项。
四、工作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始全日制工作,至少两名工作配合人员驻场工作截止时间应为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之日。
2、遵守管理人制定的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人工作安排。
3、破产人财务审计和整体财产评估及其他的单项审计、单项评估须按要求完成,审计机构还应当编制破产人的债务情况表、债权情况表、投资情况表和资产状况明细表(单独提交一份应收、应付账款明细表)。
4、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项目审计、评估,确保严格按法律规定程序完成各项工作。
5、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办公费用等包含在审计、评估费用内,管理人不另行支付。
五、竞聘应提交的材料
参选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及与参选文件内容相对应的支持性文件。参选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参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参选人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获奖情况等);
2、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3、参选机构入选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其上级法院的审计或评估机构备选名单、参选机构从事破产专项审计或评估工作的相关案例、具备管理人资格的还应当提交破产管理人名册的相关证明;
4、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和经验简历,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人数;
5、初步的服务方案及报价,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执行职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用、交通、食宿等费用应包含在服务报价中);
6、服务承诺;
7、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授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六、提交参选文件
参选机构应于2023年1月29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若邮寄送达参选文件,以邮件签收之日为提交参选文件之日;
联系人:杨律师,联系电话:15614635285 联系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古陌路78号凌云志律师楼。
七、选聘方式
提交期届满后,管理人将对所有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根据各参选机构条件进行评分,评分最高者为入围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评分次高者为备用的审计、评估机构。签订专项审计服务合同或专项评估同并报人民法院备案。
其他未入围的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威海星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