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宝尔电器有限公司 威海市勤德尔电子有限公司 威海东仁电子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7-02-23

   2016年12月7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威海宝尔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尔公司”)重整,并于2016年12月8日指定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担任宝尔公司管理人。2017年2月14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威海市勤德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德尔公司”)、威海东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仁公司”)重整,并于2017年2月17日裁定宝尔公司、勤德尔公司、东仁公司合并重整,指定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担任三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


为维护宝尔公司、勤德尔公司、东仁公司营运价值、有效推进重整工作,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依法采取招募的方式向社会征集重整投资人,现将三公司基本情况及对重整投资人的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三公司基本情况


1、宝尔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8日,系由顾子敬和孙艳杰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顾子敬,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位于威海市高技区凤凰山路618-3号,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公司现主要生产电表用高低频灌封及非灌封变压器系列、电源适配器用变压器系列、LED TV变压器系列、开关电源用变压器系列、及周边连接线。


宝尔公司在行业中率先建立自动化生产基地,改变了传统的手工操作模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现有自动化生产线26条,为我国北方最大的变压器自动化生产基地。主要国际终端客户有LG VD事业部、三星 VD事业部、三星充电器系列、三星(惠普)打印机系列、LG充电器系列。主要国内终端客户有华为集团、台资企业、国内电表行业。


2、勤德尔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29日,系由顾子敬、孙希哲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希哲。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2016年5月9日变更为孙希哲100%持股的一人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威海市高技区凤凰山路618-3号,经营范围为照明灯具、太阳能设备、机电设备、变压器、家用电器、数据处理设备、打卡机、手机、测量器和仪器、充电器、电池、电度表、电线及插头、电源适配器等。


3、东仁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4日,系由韩国东洋E&P株式会社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美元。2015年11月18日,由勤德尔公司受让韩国公司全部股权,折合人民币为191.62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希哲,位于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凰山路-618-5号,经营范围为照明灯具、太阳能设备、机电设备、变压器、家用电器、数据处理设备、打卡机、手机、测量器和仪器、充电器、电池、电度表、电线及插头、电源适配器等。东仁公司目前是韩国三星公司电路板的主要供货商,通过三星总部认证。


虽然目前三公司陷入财务困境处于重整阶段,但主要业务运营正常、管理团队稳定、市场份额稳固具有很高的重整价值,多数客户对与三公司的前期合作满意,希望三公司尽快走出困境、恢复生产并继续合作。


二、重整投资人的具体要求


1、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管理较大企业的能力,并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宝尔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后的生产运营。


2、重整投资人需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意向申请书》及《重整计划方案》,该方案应含有执行重整计划方案的资金来源及安排、公司后续经营方案、具体偿债计划、保证《重整计划方案》如期执行的财产担保等管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计划。


3、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意向申请书》及《重整计划方案》的同时需要提交重整投资人主体及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活动的决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征信证明及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本人履历介绍及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4、为保证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的有序开展及重整程序的有效推进,重整投资人在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意向申请书》及《重整计划方案》的同时,需向管理人账户交纳保证金200万元。保证金在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订《意向重整协议》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达成《意向重整协议》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保证金。(保证金收款户名:威海宝尔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收款账号:8110601012600501865)。


5、重整投资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的,需确定一个牵头人,并提交合作协议,且各投资人须共同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三、其他事项


1、重整投资人递交《重整意向申请书》及《重整计划方案》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17:00止,地点为威海宝尔电器有限公司三楼管理人办公室,管理人联系方式:栾律师13465120983、刘律师13465122021。

  2、宝尔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其他情况及相关问题,可电话或现场咨询管理人。但相对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债务人非公开信息(以债权人会议披露为准),都应承担保密义务,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计划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3、任何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重整意向申请书》及《重整计划方案》并缴纳保证金,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并向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此后因对本招标公告执行产生的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4、管理人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通知为准。如有疑问,敬请垂询。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投资。


                             威海宝尔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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