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开始受理去韩务工人员返还韩国国民年金案件

2013-06-29

韩国国民年金相当于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韩国国民年金管理公团公告,2007年5月11日以后开始向外籍劳务人员一次性返还国民年金,其对象为在韩国滞留资格属于研修生就业(E-8),非专业人员(E-9),访问就业(H-2)的外籍劳务人员.为了及时协助我国去韩务工人员返还韩国国民年金,我所决定自2008年3月24日起开始受理返还韩国国民年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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