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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责任意识,共同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2024年6月17日,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周慧慧律师应荣成总工会、寻山街道办事处邀请,为辖区企业开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讲座。
周慧慧律师围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背景、总体要求、新安全生产案例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解读。讲座中,周慧慧律师结合实践案例特别强调,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带班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此次讲座有效提升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认知,引导企业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增强了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开展此类讲座,为更多企业和员工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实践指引,共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