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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荣喜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取得荣成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荣喜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债权人:
2016年11月29日,荣喜水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向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荣成法院”)提出申请,表明管理人已按照法定程序向荣成法院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提交了《荣喜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各组债权人均表决予以通过,特请求荣成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2016年11月30日,荣成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2015】荣民三破字第1-9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荣喜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程序。为保证荣喜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债权人(以下简称“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合法有效的清偿,现管理人严格依照《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就债权人办理银行账户登记事宜向债权人通知如下:
1、办理期限
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管理人处办理银行账户信息登记手续。
2、债权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文件
(1)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以及公章或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
(2)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3、债权人银行账户基本信息
(1)债权人应提交本人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签字或盖章确认)。
(2)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联行号(若有)。
(3)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姓名、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注:为便于管理人及时向债权人清偿债权,建议债权人办理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商业银行卡作为接收首期清偿款项的基本账户。
4、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山东省荣成市人和镇山西头村荣喜水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邮编:264307。
联系人:栾卫建律师 张轶律师 刘俊律师
联系电话: 13465126062;13465123626
E-mail: 13001630811@163.com;liujun259695@163.com
荣喜水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12月05日
附件:荣成市人民法院【2015】荣民三破字第1-9号民事裁定书(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