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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8日,经威海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金岸房地产”)的申请,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7)鲁10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威海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威海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一案报请移交管辖的请示》,于2018年1月22日作出批复,同意将威海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一案交由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理。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5日立案受理,并于2018年2月7日作出(2018)鲁1003破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担任威海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4月17日,经债务人威海候鸟度假村酒店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候鸟酒店”,该公司为金岸房地产的全资子公司)申请,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100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候鸟酒店重整。同日,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1003破2-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担任候鸟酒店管理人。
2018年5月2日,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1003破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威海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威海候鸟度假村酒店有限公司因人事、财务、财产混同合并重整,并指定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综合担任合并重整管理人。
为公平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加快重整进程,充分接受各方监督,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威海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威海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3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林金城,住所地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小观镇金海路南首,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金岸房地产主营开发全球候鸟度假地项目,2014年由于资金链断裂项目开发被迫中止。目前名下地块二十宗,土地总面积951,628.00平方米,其中地上有建筑物的地块六宗,土地面积277,23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8,984.86平方米,其中已投入使用部分建筑面积6,972.25平方米,在建工程22,012.61平方米。
威海候鸟度假村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6日,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金城,候鸟酒店系金岸房地产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及会议服务;养生度假信息咨询;组织参加体育项目培训、比赛;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重整方式
(一)重整投资人承受金岸房地产和候鸟酒店全部资产、债务的重整方式;
(二)其他可行的重整方式。
三、重整投资人的具体要求
(一)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管理较大地产企业的能力,并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金岸房地产和候鸟酒店重整后的生产运营。
(二)重整投资人需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意向申请书》及《重整计划草案》。该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执行重整计划草案的资金来源及安排、公司后续经营方案、具体偿债计划、保证《重整计划草案》如期执行的财产担保等管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意向申请书》及《重整计划草案》的同时,需要提交重整投资人主体及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股东会或董事会等权力机关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活动的决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征信证明及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本人履历介绍及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需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四、重整投资人的招募流程
(一)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意向申请书》,签署《保密承诺》,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二)重整投资人可对企业进行情况调查,根据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意向、收购方式、收购对价、经营方案和履约形式等),若重整投资人在本阶段放弃重整,则100万元保证金无息退还。
(三)管理人对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入围重整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通知要求另行交纳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投资人未按期缴纳的,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四)管理人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根据出价高低、清偿率、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情况对入围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若重整投资人单方放弃重整,则已交纳的保证金500万元不予退还。
(五)评审通过后,重整投资人应依据《重整投资方案》,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和时间安排编制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人可在不降低债权清偿标准的前提下,对重整计划草案提出修改意见。重整投资人须在管理人的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六)重整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要求将保证金补齐至人民币2000万元,管理人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若草案最终没有被人民法院裁定通过,则保证金无息退还。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若重整投资人单方放弃重整,则已交纳的保证金2000万元不予退还。
(保证金收款户名:威海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款账号:9100110030142050016313)。
(七)重整投资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的,需确定一个牵头人,并提交《重整合作协议》,且各投资人须共同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本公告所约定内容对联合投资人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事项
(一)重整投资人递交《重整意向申请书》《重整投资方案》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8日17:00止,地点为金岸房地产管理人办公室(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南海新区全球候鸟度假地威海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重整投资人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有关债务人的非公开信息(以债权人会议披露为准),都应承担保密义务,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任何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重整意向申请书》、《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计划草案》并缴纳保证金,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并向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此后因对本招募公告执行产生的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四)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通知为准。
管理人联系方式:张律师 13465123626;赵律师 13465126062。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投资!
威海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威海候鸟度假村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