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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韩国际间律师业务的合作,2005年1月28日原韩国自民党主席、现韩国KOOMIN LAW & CASE(救民律师行)执行总裁LEEJAE-HOON先生一行四人对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访问。
山东凌云志律师所与韩国救民律师行于2004年6月正式结为友好合作所,韩国同行此次访问是应山东凌云志律师所的邀请而进行的。
访问期间,双方进行了深入、亲切的会谈。参加会谈的中方律师有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韩强主任和该所律师李海峰,韩方代表有KOOMIN LAW & CASE执行总裁LEEJAE-HOON先生和其秘书BILLYJ-SEONG先生。双方对合作成绩予以肯定,对合作前景表示乐观并就今后的工作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双方表示,在诉讼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在非诉讼业务领域的合作,共同推动中韩律师行业司法合作的建设。会谈中,韩国救民律师行邀请凌云志律师所派代表赴韩参观、考察,韩主任愉快地答应了并表示尽量年内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