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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志所及三名律师获奖

2013-06-29 11:49:21

2006年12月9日至10日,山东省律师协会在济南举办了“山东省首届律师论坛”。在本次论坛上,我所李冬霞律师撰写的《论情势变更制度》、刘海清律师撰写的《家庭暴力防治现状与其完善》、李海峰律师撰写的《出口退税利益在信用证无理拒付和无单放货纠纷中的不同体现》等三篇论文获得三等奖;同时我所作为先进单位被省律协授予组织奖。

此次获奖不仅是对我所三篇论文的肯定,更是对我所整体理论素养、专业水平的认可、取得良好的成绩,源于诸多因素:

一、领导重视,律师积极参与。

省、市律协下达关于撰写律师业务理论研讨论文的文件后,韩强主任随即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就论文撰写工作进行了部署。全体律师积极响应,纷纷根据自己的专长搜集材料,撰写论文,以此为契机,促进对专业、理论系统深入的学习和研究。

二、突出专业,搞好业务分工。

律师业竞争主要体现在服务质量的竞争,万金油性的律师已不适应法律市场的要求,律师业务专业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通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专业化与规模化,在此基础上,律师所积极推动对相关专业进行分工,注重培养专业带头人,招聘专业人才。目前,我所涌现了一批业务素质强、理论水平高的律师,律师事务所业务分工体系模式已经形成。

三、紧扣学习,全面提高素质。

事实表明:专业储备是律师发展的基础,人才储备是律师所发展的必备条件。为提高全体律师的业务素质,夯实律师所的基石,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不断完善相应学习制度,引导、帮促全体律师学习:首先,坚持好例会学习,充分调动个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其次,建立合伙人定期培训制度,对完成不培训任务的合伙人予以处罚,以达到合伙人率先示范,抓主流带整体的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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