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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9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威海市委员会授予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海清律师2008年度“威海市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
刘海清律师2001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七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几百起,办案范围涉及金融、公司、刑事、行政、仲裁及非诉讼等各个领域,擅长银行、公司及企业改制、房地产等法律事务。担任数十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参与北京某公司拟对莱州某大型金矿投资的前期法律调查工作,参与编写了近百页的法律调查报告;参与威海市第一个BOT项目的全程法律服务工作,审查修改并完成了专业性极高的数百页的合同书并参与了与投资方的谈判工作;作为凌云志所破产管理人小组的重要成员,参与多家企业的破产工作。在执业过程中,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勤勉、谨慎的精神和扎实的专业素质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
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热心参与公益活动,多次参与直播威海、法制时空、报社的节目和组织的各种活动,免费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多次为企业、学校、社会团体、法律工作者等进行义务法律讲座。被聘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学校法制副校长、威海电大兼职教师及毕业生论文答辩评委、威海市科技工作者法律维权中心律师等。多次在报纸、网络上发表文章及解答咨询,论文曾获首届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2007年被威海市司法局评为市司法系统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作为凌云志律师所的重要班子成员,能够始终坚持集体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政治上始终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要求办理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倡树团队合作精神,并参与所内的管理及业务工作,为凌云志所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曾多次被评为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先进工作者;以自身的行动充分践行了当代律师的执业誓言,表现出了优秀律师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行业形象。
刘海清律师表示,此次荣誉的获得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同事们的大力支持,这不仅是个人的荣誉,更是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的荣誉。以此为契机,自己今后会更加努力,回报社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