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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难,是当事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面临的难题。立案难不仅对律师执业产生影响,还在部分当事人中造成不良影响,进而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韩强委员建议创新机制体制,切实解决立案难的问题。
韩强了解到,2017年,全省多数地市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存在两到三个月甚至半年不立案的情况,或是变相限制立案数量。与此同时,各级法院及法官都在积极主动应对,通过改革不断提高办案效率。但一线法官超负荷运转,每年人均办理案件数量在二百起以上,不加班的法官基本没有,工作压力非常大。
韩强总结了立案难的原因:除了案多人少的客观因素外,人民法院的内部考核指标设定也不尽合理。据了解,“收结案比例”是目前我省人民法院的考核指标之一。“提出这一指标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督促人民法院和法官不能仅注重收案,而应当收案和结案并重,通过考核督促法官提高办案效率。”韩强说。但在实践中,由于法官已经是满负荷运转,已收案件结不出去,受考核指标的压力往往限制立案。
立案登记制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韩强认为,应科学合理地设定考核指标,取消“收结案比例”考核指标,变为单项考核立案数量和结案数量。
强化力量支撑同样重要。韩强建议充实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力量,增加员额制法官人数。处于审判一线的员额制法官数量有限,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负担沉重。有的法院家事法庭仅有1-2名员额制法官审理案件,而所有婚姻纠纷、继承纠纷的案件全部由家事法庭审理,法官不堪重负。
为提高立案效率和便捷度,韩强认为在依法坚持立案登记制的基础上,创新立案方式,开辟新的立案渠道,尽快开展网上立案,推行跨区域立案。
此外,他还建议强化监督,确保司法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采取专项督查方式对立案登记制改革进行跟踪监督,坚决遏制住“立案难”问题再度回头,全面接受各方监督,实现依法阳光立案。